希望M 營運條款
1. 一般原則
Playwith依法所擬定之本政策適用於您在Playwith網站內與其所附屬之網站活動時所涉之個人資料之蒐集、處理、利用、國際傳遞以及保護措施。
- 1) 本營運條款為補充使用條款內的特定事項,針對會員違反使用條款行為的效果(以下稱作“制裁”),制裁的流程、解除制裁的規定等,包含普雷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為“公司”)的服務營運方針和會員使用服務時必須注意的事項。
- 2) 本營運條款適用於手機遊戲服務等公司提供的遊戲服務(包含討論區等遊戲附屬的服務)。但,各項服務若存在個別的營運條款時,則以該條款內容為優先。
- 3) 公司為了提供更好的服務,可能隨時變更營運條款內容,變更的內容將以會員們容易取得資訊的管道(官網公告、電子郵件通報等)告知。
- 4) 公司將禁止會員作出妨礙遊戲服務和違背使用條款與營運條款的行為,努力維持遊戲內的秩序。
2. 對制裁措施提出異議及服務相關詢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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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對於制裁措施提出異議、違反使用條款或營運條款的行為和遊戲服務相關詢問請洽以下管道。
詢問管道 :
- ◦遊戲內客服中心
- ◦E-mail 客服中心 : sealm@playwith.com.tw ,https://www.playwith.com.tw/cs.html
- ※ 客服中心服務時間: 每日 13:30 ~ 22:30
- ※ FB粉絲團私訊服務:10:00-18:00 (週一~週五/週末和國定假日休息)
- ※ 週末和假日可接受訊息,但只有客服中心服務時間內能提供答覆。
- 2) 只有在接收制裁通告後的14天內可申請提出異議。
- 3) 若會員提出的異議被判斷為合理的情況,公司將解除會員的制裁。
- 4) 公司將努力迅速且確實地回覆會員的詢問和要求。但,若詢問內容包含遊戲更新、開發方向和其他遊戲特性上無法公開的內容時,公司可能只提供部分答覆,或者不答覆。
-
5) 公司在客服商談的過程中,為了保護客服人員的人權並確保服務能順利進行,下列情況可進行警告並做出限制使用遊戲服務、中斷商談、商談限制等處置。
- ◦商談過程中出現與遊戲無關的內容,包含髒話、性相關字眼、侵害人權、性騷擾、威脅性文字時
- ◦商談過程中持續使用髒話、性相關字眼、侵害人權、性騷擾、威脅性文字時商談過程中傳送令人羞愧、厭惡的圖片、影片、連結時
- ◦商談時要求私下見面或包含性相關玩笑時
- ◦商談時對於無法給予更多資訊或者無法給予資訊的內容持續要求客服回覆,妨礙客服服務進行時
- 6) 公司根據商談違規的輕重程度,可能在無事前警告的情況下中斷商談,或者限制其使用遊戲或加重既有的制裁手段。
3. 會員間的紛爭
1) 公司扮演中立角色,不介入會員之間的紛爭。但,會員之間的紛爭包含違反使用與營運條款的行為,或與妨礙遊戲服務的行為相關時,根據本營運條款仍可以給予制裁。
4. 制裁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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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根據使用條款第20條(使用限制處置之事由和程序),具體的制裁種類、各項違反行為與相對應的制裁標準如下。
管理與處罰事項 違規次數與管理辦法 假造個人資料註冊
(冒用他人身分或假造個人資料註冊帳號)會員無法提出相關身份證明時 終止會員服務 不當名稱
(含角色、軍團)經確認違規 復權後
一日內 未刪除第二次復權後
一日內未刪除軍團首長、角色對應之帳號停權一天 軍團首長、角色對應之帳號停權一天 軍團首長、角色對應之帳號終止會員服務 仿冒官方人員
(在遊戲中以言詞或角色名稱仿冒官方人員)會員無法提出相關身份證明時 終止會員服務 危害本公司權益
(含嚴重毀謗言詞、散播不實謠言、侵權等)經查證明確屬實 終止會員服務 惡意妨礙客服中心回報系統 惡意妨礙客服中心回報系統 累犯 持續累犯或情節重大者 強制離線或結束服務後停權一天 帳號停權三天 帳號停權七天 發表涉嫌違法或不當言論/公開頻道罵髒話/洗頻
(視情節大小)第一次違規 第二次違規 第三次違規 帳號停權一天 帳號停權三天 帳號停權七天 回報資料故意造假或刻意陷害他人 第一次違規 第二次違規 持續累犯 帳號停權三天 帳號停權五天 帳號停權七天 上傳不當圖片
(涉嫌侵權、誤導玩家、影射色情、人身攻擊、不雅字句、違反社會道德、種族岐視或政治煽動…等)第一次違規 第二次違規 持續累犯 系統下架圖片 系統下架圖片、帳號停權三天 系統下架圖片、終止會員服務 未能配合線上GM查緝作業、經系統記錄判定使用外掛程式
(含自動練功、軟硬體加速、破解封包…等)經查證明確屬實 終止會員服務 外掛程式延伸之不當圖利行為
(組隊、從中存寄、轉介、經手轉賣不法所得等圖利行為)經查證明確屬實 終止會員服務 散佈外掛/外掛消息/散播私服
(含自動練功及軟硬體加速)經查證明確屬實 終止會員服務 散播/宣傳/利用BUG進行遊戲
(含散播宣傳情節重大者)經查證明確屬實 終止會員服務 涉嫌現金交易行為
(欲以現金購買遊戲幣、道具、虛擬點數;含試圖進行、散佈廣播任何商業廣告行為)第一次違規(犯行較輕) 第一次違規(情節嚴重) 累犯 帳號停權七天 終止會員服務 終止會員服務 涉嫌現金交易行為
(欲以遊戲幣、道具、帳號、虛擬點數換取現金;含試圖進行、散佈廣播任何商業廣告行為)第一次違規(犯行較輕) 第一次違規(情節嚴重) 累犯 帳號停權七天 終止會員服務 終止會員服務 以冒名、詐騙或其他虛偽不正等方式付費購買點數或遊戲內商品,以及收受前述點數或商品之行為 (包含非遊戲服務地區之海外消費、惡意退款) 第一次違規(犯行較輕) 第一次違規(情節嚴重) 累犯 帳號限制登入或停權七天 終止會員服務 終止會員服務 不當接收玩家利用系統異常(BUG)、盜用或詐欺圖利之物品
(涉及盜用或詐騙等不法行案件之帳號、角色、道具、遊戲幣、點數等)經官方循線追查 鎖定清查涉案電磁記錄 (請與客服中心聯絡) 電磁資料記錄異常 經查證明確屬實 鎖定清查異常電磁記錄 (請與客服中心聯絡) -
2) 制裁種類
- •帳號停權: 會員帳號一定時間或永久停止使用
- ※角色停權: 會員角色一定時間或永久停止使用
- •聊天禁用: 一定時間內角色或帳號禁止使用遊戲內聊天頻道(一般、隊伍、公會、私訊等)
- •角色停權: 會員角色一定時間或永久停止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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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違反行為類型和制裁標準
- ※就算是上方表格未提及之內容,只要是違背使用條款或相關法令的行為,根據情況輕重都可以給予制裁措施。
- ※公司可根據違反行為的輕重,減輕或加重上表內所示之處置。
- ※違反行為超過3次或情節過於重大時(持續或反覆違反, 遊戲環境或會員傷害過大時),公司可將帳號永久停權。
- ※透過違反行為(濫用遊戲內bug、濫用行為等),直接或間接取得道具、貨幣、經驗值等時,將回收或刪除。
5. 復原條款
- 1) 公司面臨因遊戲內技術性錯誤導致系統、道具、角色等損失或資料被變更時,將根據資料庫客觀可確認資料的範圍,盡力進行復原作業。但,如下例所示,由於會員的過失或在使用條款與本營運條款內明示的內容,或遊戲論壇內事前公告的內容,會員事先未確認導致傷害發生或者帳號角色的資料無法確認時,將不給予支援。
- 2) 復原申請從問題發生當日的七日內,可透過遊戲內客服中心詢問並申請,超過該期間則不予以協助。
- 3) 復原申請必須由帳號註冊者本人進行,第三者(他人)申請時不予以協助。
- 4) 由於服務提供者的過失導致會員資料客觀上無法確認時,無法復原。
- 5) 因為會員的故意或過失導致貨幣/道具/經驗值等損失時,無法復原。
- 6) 因為會員本人的不注意或管理疏失,導致帳號使用發生問題時,公司不予以協助。
- 7) 因為不知悉營運條款、官方論壇公告(官網等)、遊戲內公告等以公告之內容而造成傷害發生的情況,公司不予以協助。
- 8) 會員帳號未連動情況下變更手機裝置或刪除或初始化程式的情況,公司不予以協助。
- 9) 因爲會員個人的過失發生詐欺和帳號管理疏忽(帳號共享)的情況,公司不予以協助。
- 10) 使用次數或有使用時限的系統或道具,自動結束或消失時,無法復原。
- 11) 正常使用系統或遊戲內容而損失的道具,無法復原。
- 12) 會員未仔細確認交易系統內的資訊而造成的傷害,無法復原。
6. 遊戲內貨幣相關規定
- 1) 遊戲內有支付現金或現金性有價證券獲得的付費貨幣,以及通過遊戲內補償或活動免費獲得的免費財物,若遊戲內沒有註明消耗的順序,則付費貨幣將優先耗盡(如點數與鑽石、寶石)。
- 2) 公司爲順利運營遊戲並滿足會員需求,可刪除長期未使用賬戶及相應賬戶內遊戲資料。
<附則>
本營運條款自 2022年 1月 1日起生效。